教师

李明

发布:2020年07月02日浏览:4606次

  1995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,现任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法制处综合指导科科长。长期从事执法办案、法制及宣传工作,道路交通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实战经验较为丰富。

  一、教学对象
  本课主要教学对象为非机动车(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)骑车人。
  二、教学目标
  通过本课程的教学,达到以下教学目标:
  (一)明确非机动车的相关通行规定;
  (二)了解违反通行规定后将会产生的后果。
  三、教学内容及时间(20分钟)
  (一)播放《电动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》(6分30秒)
  (二)针对视频教育片中涉及的通行规定,进行详细讲述。阐述法律条款,说明法律后果及事故隐患等(13分钟)
  四、教学重点
  骑车上路应该做什么,不应该做什么。
咨询电话:0571-871611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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